胡文海是什么年纪(胡文海访谈完整版)

胡文海,男,陕西人。因为承包煤矿失败,**村支部的工作人员**失败。2001年10月26日夜,他们持枪杀害了村干部和与他们一起过节的人,造成14人死亡。他们于2002年1月25日被处决。导演贾的电影《天注定》也对“胡文海事件”有类似的描述。胡文海曾经想要走上合法的轨道,这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变化。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却敷衍了事,以至于真相始终没有被揭露,而是以恐怖血腥的方式收场。

记者赶赴山西,试图解开这些问号。

然而调查之后,他们依然百思不得其解,只留下这份夹杂着仇恨与无知的原生态记录。当身边被仇恨引爆的案件越来越多的时候,每一个**人的心都不会放松。我们检查它是因为我们热爱幸福和平的生活。

记者在胡文海被处决前的公审会上见到了他。胡文海被捆住了,但很镇静,不时地向观众中的每个人打招呼。2002年1月25日上午,天气异常寒冷,作为公审大会会场的山西省晋中市榆次五中操场上依然挤满了来自四面八方的观众。人们都在谈论它。对他们来说,这真的是一个特殊的、令人震惊的血案。

让我们回顾一下2001年10月26日。

当日21时许,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家门前开枪打死该村煤矿业务员李稷,并指使身旁的刘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砍死。之后,胡文海又开枪打伤了胡根生。刘被迫伤人后,因害怕而逃跑。胡文海独自一人,手持双管**,继续报复和**。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静林家,杀死了妻子和二女儿;去学士家,杀了高;去原村长季锦堂开的小卖部,杀死季锦堂,打伤妻子胡拉迪;到村民胡家,杀死胡夫妇;到村民胡(也是的叔叔)家中,杀死胡、他的儿媳和她的两个姐夫;到该村煤矿经理刘海生家,打伤了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家中,杀死李及其妻女。在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里,胡文海开枪打死14人,打伤3人。

胡被捕时的影像

2001年12月25日,晋中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刘犯故意**罪,被****,********;庆海(胡文海的二哥)犯故意**罪,被判处****,********。

、刘、胡庆海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驳回上诉。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开会议”,宣布了对3名罪犯的终审判决。

冯胜利大峪口

大峪口村很安静。刚到这里的人根本感觉不到三个月前这里发生过大屠杀。

记者几次看到胡文海的家人与其他村民甚至遇难者家属打招呼,随意交谈。这些受害者的家属也很淡定,看不出他们已经成了敌人。

胡文海的家在村子的西边。这是一栋非常大的房子,有两栋相当新的房子。胡的家属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9名遇难者的家属从未到他们家闹事,没有向他们提出要求,甚至没有提出交涉。

“可能到了民事赔偿的时候,双方关系就紧张了。”浅析胡文海的四哥胡润生。“他们(遇难者家属)都要赔偿,但我大哥只有这两套房子。积分不够,矛盾就会激化。”

根据**判决,胡文海需赔偿原告66.8万元;青海需要赔偿原告16.7万元。胡文海被捕后,他价值15000元的股份被查封,这套房子是他承认的自己的全部财产。他的二哥胡清海是个单身汉。离过两次婚,整天晕晕乎乎的,也没积累什么资产。

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有14人是33-56岁的男女。事发前,他们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他们的伤亡让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同时经济也立刻陷入困境。胡文海声称的那点财产肯定不能满足这些受害者家属的要求。

一场屠杀给大峪口带来的创伤不会这么快愈合。表面平静的大峪口村正涌动着错综复杂的暗流,可能会酝酿一场新的风暴。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记者面前,胡文海都一再声称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后悔,只有后悔——后悔该撤的没有撤!”

具体来说,他让两个人感到遗憾——前村支书胡根生和前煤矿矿长刘海生。胡文海曾多次向上面反映,大峪口村煤矿存在**和偷税漏税等问题。当时有121人在诉状上签名。

两人生还,让大峪口的一些村民产生了复杂的感情。事发后,市纪委专案组来村里调查,村民都回避了。记者在村里采访时,一位中年妇女偷偷告诉记者:被专案组要求签字投诉的121人都谈过了。很多人怕惹麻烦,不承认在投诉信上签字。

记者还采访了其他村民,包括副村长。他们异口同声地重复了一句话:“我说不出来。不说了。”我什么都不能说。

在胡文海榆次市还有一处住宅。他女儿得了肺炎,因为城市空气不好,经常回大峪口村住。胡文海被捕后,她的女儿害怕住在村子里,被她的母亲带走了。胡文海的儿子今年19岁,住在Xi安。

上大学。他叔叔不敢把校名告诉记者:“怕不安全—仇人太多。”

胡文海、胡青海兄弟俩一被枪决,一被判刑,空旷的宅院里只留下了70多岁的老父母。胡文海的四弟家在江西,三弟胡润亮家住榆次市区。为照顾父母,并以防万一,胡润亮和妻子住回了村里。

胡润亮告诉记者,常常有人围着他家院子转来转去,家里的狗整夜叫个不停。但他走出院子时,人已不见。有一天凌晨,他搬梯子上了房顶,看清一个在他家门口转的人,是邻村一个无业游民,他怀疑这人是被仇家收买的杀手。为防备出事,他想请小舅子们也住到这边(胡润亮共有5个小舅子)。

在大峪口8里之外的北山煤矿,刘海旺的女儿刘娟说,担心遭到胡文海、胡根生双方家属的报复。刘海旺当初想调解胡文海与胡根生的矛盾,没想到两个人动起手来,他夹在中间。“胡根生大难不死,说不定他会报复我们。”

自从3个月前被胡文海、刘海旺打伤后,胡根生就再没回过家。他的大儿子是村会计,父亲被伤后立即辞职,跟弟弟一起不知所踪。如今胡根生的家里只有妻子和老父老母。胡父70多岁了,晚上睡觉不敢脱衣服,天天接送儿媳上、下班(他的儿媳在村小学教书)。知情人说,胡根生现住在丈人家,但小舅子撵了他几次,说胡三少爷(胡文海三弟胡润亮)还要杀你,你不要连累我们家。

“胡三少爷还要**”的风声,不知是谁放出去的,如今传得沸沸扬扬,闹得大峪口村人心惶惶。

然而压力最大的还是“胡三少爷”本人。胡润亮几次向记者吐露他的担忧:怕万一有谁再遇不测,嫁祸到他头上;怕被哪个急眼的仇家开车撞死……

晋中市公诉机关及法庭将胡文海**的原因定性为“报复**”;而胡文海则始终认为自己做的是“除掉贪官”之“义举”。胡文海的想法,实在错得厉害。撇开法律的严峻惩治不谈,这种滥杀行径,带给胡文海的也只不过是一时**而已,其后果绝不会如他所预期的那般是“赚了”—那几名被他“捎带”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滥杀,则凭空为自己多添了几户真正的仇家,这笔仇债必定由他的亲人承受下来,并终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环伺之中,而遭受“随时可能被寻仇报复”的精神折磨。

很显然,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

从这个角度来讲,胡文海的亲人们,其实比任何人都更有理由渴盼法律的保护。胡润亮已决心继续向有关部门状告胡根生、刘海生等人,因为这是正大光明地将仇人送入监牢的唯一途径。但他估计自己走这条路,要比大哥艰难得多:一是没钱,二是不知内情。他还担心在未将对手送进监牢之际,人家已先下手将他除去。

胡文海临刑前叮嘱弟弟:“不管告赢告不赢,千万别走上大哥这条路。”胡润亮也多次向记者保证: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从这一点来看,他也应该比其他人更加渴望法律的公正、严明,渴望法律的阳光早日洒遍大峪口村的每个角落。

“2001年1月份,通过查账,我看见这几年他们大致贪了500多万。我看到他们**了这么多,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当渠道告他们。”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1993年度的工资表。因煤矿实行计件工资,所以,根据工资表可推算出煤炭产量。证据在手后,胡文海又挨家挨户地跑,共征集到大峪口村121名*员、干部和村民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

他最早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说过两天再去查,但却一直不查。于是,胡文海开始越级**—从镇、区、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

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说:“胡文海告状前,我告诉他两条经验:一、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二、还得有资金: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买点小礼。文海在村里承包过煤矿,知道得比我多。我说你可别像我,告了个没结果。”

结果,8个月过去,胡文海真的告了个没结果。

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这些举报材料最后都被批到两个部门处理:一是乌金山镇纪委,二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据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对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则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垫支办案经费,该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来敷衍。

“10·26血案”发生后,崔副书记及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都受到了纪律处分。“这14个人死得确实冤,可以说他们都是死在贪官手里了……胡文海告状,如果你们查了,这些人有犯罪事实,就审;没有犯罪事实,就治胡文海的诬陷罪—你把他关进监狱里,他还怎么行凶**呀?”胡家兄妹多次对记者感慨。

在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大峪口村就像一个法制的阳光播洒不到的地方。村民们说:大峪口的村干部说是选举,其实还是上头任命;“村务公开”这些政策在这里根本就看不到。公平而论,大峪口的强人胡文海,曾经一度想走上法制轨道,这对这个“高度危险人物”来说,当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转变。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努力被一道道无形的屏障给挡住了。

那些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冷漠地一次次将他拒之门外时,可曾想到自己的行为究竟会塞给他些什么样的感受?

举报无门,屡屡“碰灰”之后,强人血液中的另一种东西蠢蠢在动。胡文海已决心要用一种最古老、最血腥、最恐怖的手段来了结一切恩怨、**。

“4年来,我和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爷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实际上我每年的(炒股)收入都有四五万,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法庭,胡文海的这段最后陈述,引起了旁听席上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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