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招募2007年便民利民实事项目
www.med8th.com | 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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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2007年卫生系统便民利民实事项目,在本市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4个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构建覆盖全市的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建立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捷、多学科共同协作的会诊抢救专业队伍,以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现根据便民利民实事项目的要求,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对照实事项目准入标准(附件1),以自愿为原则向我局进行资格申报(附件2、3)。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0日止。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布点要求,经专家评审,确定定点医院名单,并于6月10之前由市卫生局公布4个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名单。
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申报表请报送:上海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处(北京西路1477号)。
联系人:郑敏电话:62897000—89011
邮编:200040 e-mail:zhengmin@smhb.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卫生局实事项目“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申报准入标准
2.申请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的医疗机构应提交下列文件
3.2007年市卫生局实事项目“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申报表
上海市卫生局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2:
申请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的医疗机构
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 开展母婴保健专业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副本;
(三) 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四) 拟开展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的各类人员配备、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
(五) 开展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的规章制度;
(六) 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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