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ed8th.com | 2006年4月14日
苦劳网,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4月13日,劳保医疗不给付、职灾劳工「医不起」! 劳委会回应:「研议中!」
从事电焊十多年,因而罹患职业性锰中毒的工人蔡侑晋,在手脚不自主抖动、行动迟缓、语言障碍、口臭等职业性巴金森氏症症状不停侵袭下,身体痛苦难耐,简直生不如死。医师建议他脑中植入芯片来改善病情,但芯片要价八十万,劳保又不给付。去年七月,在工伤协会及其亲友陪同下,到劳委会要求开放劳保给付此项芯片费用,但九个月过去了,劳委会仍无回音,他再也等不下去,在去年九月底去世。
「铁皮屋的机房失火,遭全身50%二至三度严重烧伤,14年来,因下眼睑外翻、双手无法弯曲、脖子无法二侧转动、两手无法自然垂下、脸部皮肤严重变形,几乎年年都因皮肤组织增生问题必须进行植皮及整形手术,但却被认定为美容手术而不给付,害得他只好忍痛而不敢去医院…」当年在巴士公司从事票务工作的顾先生无耐地说。
从事铁工厂车床工作40年的宋先生,因长期以双手搬将近30公斤以上的铁材及铸件,造成腰椎移位,后引发椎柱神经病变。「经开刀治疗仍未好转,现在不能搬重物、不能久站、不能久坐,连要捡个东西也弯不下腰,真是痛苦万分…。最近,医生建议进行神经修复手术,整个疗程(需进行3个疗程)要自费近12-15万。这部份费用劳保不付,工伤后没收入,医疗又要自付,以后日子怎么办?」
陈先生是土木工程工人,两年前因工地电梯安全阀被抽走,导致他从地面一楼坠落到地下二楼,脊椎受伤,下半身瘫痪必需靠轮椅代步。虽经开刀,双脚仍长期麻痛,「常常麻痛到天天失眠,也曾想过要自杀,想到家人,才有活下去的意志。最近才进行神经修复手术,心想死马当活马医,抱着一丝有一天会站起来的希望,但一个疗程自付医疗费约要八万,像我的状况,至少要做四个疗程,近四十万的医疗费。此项费用因列为健保不给付项目,所以,劳保也不给付。我真不懂,我拿劳保职灾门诊及住院单有什么用?」
劳保在健保施行后,医疗给付仅剩职灾医疗,因此,职灾医疗资源理当充份用于职灾劳工身上,然而,劳保条例44条规定法定传染病、美容外科、义齿、义眼…等项目不给付,即使是职灾造成的伤害,也无法使用劳保医疗照顾。劳保条例施行细则第66条规定,健保不给付项目劳保就不给付,这样一排除,造成许多职灾及职病劳工因无法负担庞大医疗费而被迫放弃治疗,甚至丢了生命。
劳保条例施行细则66条规定保险人支付之医疗费用,准用全民健康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劳保与健保是不同保险,而劳工因发生职灾时,劳保本来就应该基于照顾劳工立场,给付劳工因职灾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何况就是健保许多项目不给付,职灾劳工才更需要劳保医疗保障。这种「因健保不付,劳保就不付」的做法,对于职灾及职业病劳工而言,如同缴了两个医疗保险却完全没有任何照顾,让人气愤!
据了解,职灾保险收支结余约有百亿左右,这些钱本来就是应用在职灾劳工身上,不应拿健保当理由而排除某些医疗项目。
去年七月,协会跟职业性锰中毒而罹病的蔡侑晋到劳委会抗议,要求只要是职灾及职病劳工因医疗而产生的费用,劳保应全面给付。劳委会检讨了九个月,有些罹病者都过往了,职灾及职病劳工的医疗权利仍看不到…,今天,职灾、职病劳工与工伤协会及工人立法行动委员会、天主教牧灵中心越南外籍劳工及配偶办公室、北市产总、仓运联、日日春关怀协会、希望职工中心、新事劳工中心等近三十余人再次至劳委会抗议,要求劳委会不要剥夺工伤者的生存权。
在428工殇日前夕,我们强烈要求:
1.职灾及职病医疗,劳保应全面给付,不应排除任何项目。
□删除劳工保险条例第44条规定。凡是职灾、职业病的医疗,不应排除给付。
□修改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第66条第2项为:「保险人依前项规定委托中央健康保险局办理职业灾害保险医疗给付时,被保险人遭遇职业灾害或罹患职业病应向全民健康保险医事服务机构申请诊疗,保险人应支付医疗费用」
2.已符合老年给付之职灾及职病劳工,其医疗期间,仍得继续参加劳保,以保障医疗权益。(修改职灾劳工保护法第30条)
针对我们的诉求,劳委会安卫处处长林进基、劳保处黄科长、劳保局陈课长接见时表示,目前劳保局已找专业医师逐项提出劳保开放给付项目的草案,送请劳保监理委员会审议中,而劳保处的政策与劳保局不同,黄科长认为,只要是职灾及职病劳工的必要医疗项目,经专业医疗团队审核通过后,就应全面给付,但属于人体试验的医疗,因有死亡的风险,所以,仍不同意开放给付。至于何时修法(或修改行政命令),林处长表示仍需研议一段时间。
工伤协会对劳委会所说的「何谓必要医疗」,及「谁来认定」的机制仍有很大问题,例如,脊椎损伤劳工所进行的神经修复手术,目前被认定为人体试验,算不算「必要医疗」?对一个职灾瘫痪劳工而言,神经修复当然是个积极治疗的机会,劳委会以「有死亡风险」当成不给付理由,我们不能接受。
工伤协会并指出,李主委昨天才非常有魄力的说要修改劳保条例,将职灾伤病给付由四天改为三天,但职灾劳工最迫切需要的是长期医疗保障,因此,最后,我们要求劳委会尽速修改劳保职灾医疗全面给付,不要再让职灾劳工医不起、甚至活不起!
活动联络人: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秘书长黄小陵0932187765 专 员杨国桢0933722229
(95.04.13)
四月二十八日是工殇日,我们会再发动系列行动,追悼工殇者,保护劳动者,并突显职业灾害的结构性问题。(相关活动讯息见附件,欢迎媒体前往采访)
2%至4%人口患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症候群
多重标靶肺癌二线用药爱宁达(Pemetrexed)通过台湾健保给付
台湾保障弱势就医权益
春节期间常见十大急诊疾病
大陆专业人士随行来台之大陆配偶或子女参加全民健保
台医改会强调让民众有机会成为负责任的健保被保险人
置换人工关节手术抗生素使用情形仍有改善空间
台湾2005年消费十二大「黑」新闻
2005台湾爱滋印象
高雄市总工会指出台湾二代健保倒退1.5代健保
台湾推动身心障碍牙科医疗服务
台湾结肠癌、肺癌及乳癌病患5年存活率与欧美国家水平相近
纽约时报倡议美国应该学习台湾全民健保
也谈医疗人权
加拿大的医师工潮
台湾器官移植病人存活率表现优异
台湾医师工会建议公务预算支应每年流感疫苗接种之诊察费
加拿大医生短缺病人轮候时间过长
台湾锰中毒劳工要求劳工保险全面给付医疗费
美国专家呼吁健保组织正视肥胖问题
台湾十大爱滋新闻
台湾的病人人权
台湾研究发现「遗传性缺血性股骨头坏死」之基因
美国的医疗系统和政策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