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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MRC)概况及其资助体系
www.med8th.com  |  2005年12月19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2月12日,(作者:生命科学部 孙瑞娟 摘自:情况交流)

2005年10月10~24日,生命科学部孙瑞娟博士代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参加了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MRC)、生理学与临床医学学科(PSCSB)评审会,重点了解了MRC的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学科和项目设置及申请和评审程序。会后访问了MRC所属研究中心和研究所,包括设立在剑桥大学的癌症研究所(Cancer Cell Unit,CCU),在牛津大学的分子血液学研究所(Molecular Haematology Unit, MHU),在伦敦的临床科学中心(Clinical Sciences Centre, CSC)和设立在爱丁堡的人类生殖科学研究所(Human Reproductive Sciences Unit, HRSU)及炎症研究中心(MRC/University of Edinburgh Centre for Inflammation Research, CIR)。此次访问是NSFC与MRC合作交流总体计划中的一部分,MRC对此给予了热情周到的安排。首先在理事会特许的情况下旁听了理事会会议,随后与MRC执行主席Colin Blakemore教授和主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他们分别介绍了分管事务的具体情况。访问MRC研究中心期间,各中心的主任和相关项目主任分别介绍了中心概况、主要研究方向及各自研究组的情况,各研究中心对于开展与中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交流很感兴趣,特别是生殖医学中心主任Robert Millar教授和临床研究中心临床部负责人Rossi Naoumova博士表达了交流和合作的愿望。现将此次出访所了解的MRC的管理和机构设置概况以及申请和评审程序作总结汇报并谈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MRC概况

英国医学研究理事会(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MRC)成立于1913年,是英国唯一的政府性医学研究基金会,设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下属的多学科医学研究中心。旨在促进医学及其相关科学领域的研究,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在过去的90多年中,MRC支持的科学研究在国际医学领域获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曾经取得包括发现DNA双螺旋结构和单克隆抗体技术在内的突破性医学进展,有23位科学家获得了诺贝尔奖。近10年来,MRC资助的研究在人类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以及某些人类疾病相关基因研究及治疗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例如亨廷顿疾病基因的发现、锌指蛋白阻断癌基因的研究、胰腺炎的研究以及疟疾治疗新方法等等。MRC注重与国际、国内相关资助机构的合作,致力于在国际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领域保持领先水平。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

MRC的实体机构主要包括两大部分,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管理机构即MRC设在伦敦的总部;研究机构是指MRC分布在全英各大学、医院的研究中心或研究所。

1.管理机构

1)决策部门

理事会(Council):是MRC的最高管理机构,每年召开6次会议。主要任务是确定管理政策和科学发展战略,确保MRC的有效管理和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决议。委员会成员17人,任期一般为4年。大部分委员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但也包括部分财政专家、生物技术企业和政府高层管理专家。现任主席Anthony Cleaver爵士,1998年开始担任此职,将连任至2006年。他具有丰富的高层管理经验,还兼任核退役局(Nuclear Decommissioning Authority)主席等重要职务。曾在核能、工业、环境和公共健康等领域担任领导职务。现任执行主任Colin Blakemore教授,于2003年10月1日全职担任MRC的执行主任职务。其在剑桥大学完成医学教育,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完成博士学位,之后在剑桥和牛津大学任教。担任英国神经科学学会、生理学会和新生物科学联合会(the new Biosciences Federation)主席,同时也是英国科学进步学会主席。

监察委员会(Council Audit Committee):是理事会下设机构。主要任务是以理事会的名义,对风险性管理、内部调控、经费分配、评审等问题的标准,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

总体政策与战略及评议分委员会(Council Subcommittee on Strategy, Corporate Policy and Evaluation, ScoPE):这是2004年新设立的理事会下属机构,它在科技发展战略、科技视野确立以及评审程序方面起核心作用。

学科评审委员会(MRC Research Boards):是在MRC的整体工作中起核心作用的部门。主要任务是把握所属学科领域的发展和管理;独立决定新的资助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估MRC的人员培养政策;对理事会委派的其他事务提出建议。目前,MRC设有5个学科评审组,涉及生物医学研究的各个领域。每个学科评审组由1名理事会成员担任主席,学科事务由MRC的管理人员担任。5个学科分别为:

①分子和细胞医学学科(Molecular and Cellular Medicine Board, MCMB),主席:Prof. Michael Wakelam

②生理系统和临床医学学科(Physiological Systems and Clinical Sciences Board, PSCSB),主席:Prof. John Savill

③神经和精神健康学科(Neurosciences and Mental Health Board, NMHB),主席:Prof. Alan North

④感染和免疫学科(Infections and Immunity Board, IIB),主席: Prof. Andrew McMichael

⑤健康服务和公众健康研究学科(Health Services and Public Health Research Board, HSPHRB),主席:Prof. David Armstrong

学科战略研究组(Strategy and Portfolio Group, SPOG):任务是把握学科发展战略。每个学科评审组设有一个大约由5人组成的SPOG。

职业培训和发展评审委员会(Training & Career Development Panels):负责MRC对研究人员和学生的培养以及职业发展计划和资助政策。负责此部分申请的评审、经费的分配和发放,包括雇佣和培养研究生、博士后、一般研究人员、高级研究人员(senior research fellow)的经费。上一年度(2003/2004年度)新雇用了77名研究人员,目前共资助学生人数约1200人。2004/2005年度MRC有5100万英磅经费用于人员资助。

其他各类下属委员会:这些委员会都由一名理事会成员担任主席,负责对特殊领域和问题的管理提出建议。例如:监督委员会、公众联络委员会、伦理委员会、理事会报酬委员会、MRC代表论坛、妇女参与科学问题委员会等等。

专家评审组(College of Experts):MRC专家评审组大约有500名来自于各个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成员,主要完成学科项目的评审,MRC研究中心或单位的评估,以及特殊议题的讨论和建议。

2)执行部门

MRC设立一名执行主任(Chief Excutive),如前所述Colin Blakemore教授自2003年10月1日起全职担任MRC的执行主任职务。下设总部执行主任(Executive director of head office)。 总部主要设立如下5个部:

总体事务部(Corporate Affaires Group):主要负责与公众的联系和交流;支持有效和有力的管理和决策系统;保证MRC政策发展和相关资助机构网络的形成。下设3个部门:

①总体治理、政策和国际事务组(Corporate Governance, Policy & International Section):负责理事会的总体事务、国际合作,以及与政府和其他基金会的关系;政策发展(包括伦理问题);管理MRC的总体信息(the Council's corporate information),包括为MRC雇员寻找和提供国际资助机会。

②公共交流部(Corporate Communications Section):负责通过媒体、网络、出版物、展览、公众咨询等方式与公众交流。

③战略组(Strategy Group):负责总体战略、计划和评估体系;与政府和其他基金部门的在计划和策略上的沟通交流;以及推动MRC内部总体综合工作。

研究管理部(Research Management Group):主要负责与学术机构、团体的直接接触,负责研究项目申请和评审管理。下设5个学科,分别管理不同学科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每个学科有1名学科负责人(Board Programme Manager),3~5名分管本学科不同分支领域有关工作的项目主任(Programme Manager)。另设财务和行政管理人员3~5人,协助完成项目和经费分配及其他事务。

①分子和细胞医学学科(Molecular and Cellular Medicine Board, MCMB),

学科主任:Dr. Mike Davies

②生理系统和临床医学学科(Physiological Systems and Clinical Sciences Board, PSCSB),学科主任:Dr. Joe McNamara

③神经和精神健康学科(Neurosciences and Mental Health Board, NMHB),学科主任:Dr. Declan Mulkeen

④感染和免疫学科(Infections and Immunity Board, IIB),学科主任:Dr. Peter Dukes

⑤健康服务和公众健康研究学科(Health Services and Public Health Research Board, HSPHRB),学科主任:Dr. Gorge Sarna

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 Group):主要负责人员雇用、职业培训和MRC雇员的健康和安全;MRC职业培训基金评审和发放;人力资源政策等。下设负责人力资源、培训与发展、就业关系、研究奖学金等事务的7个组。此部门下设的职业培训和发展学科(Training and Career Development Board, TCDB)负责管理职业培训和发展评审委员会的工作。

MRC技术转化部(MRC Technology)首席执行官:Robert Solari。负责MRC资助的新知识、新技术向临床和企业的转化和应用。

财务部(Finance Group)主任:Nigel Watts。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和计划;建议和监督资源分配;控制和清理支出以及资产管理等。下设4个组:会计(Accounts);不动产管理(Estates Management,EMS);财务(Finance);信息服务组(Information Services Team,ISG)

2.研究机构

MRC目前设有42个研究所(Unit)或研究中心(Centre),其中2个在海外。拥有约4000名研究人员,他们属于MRC的雇员。此外,MRC还通过项目经费支持约4000名研究人员和学生在大学、医院和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工作。MRC各研究中心的设置和科研情况可在MRC网页上查询www.mrc.ac.uk。

(二)学科设置及资助范围

分子和细胞医学学科(Molecular and Cellular Medicine Board, MCMB)

资助范围:分子和细胞学研究,包括:癌症研究和临床试验;遗传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流行病学和基因治疗研究);生物技术和结构学研究;细胞生物学和发育生物学。 

生理系统和临床医学学科(Physiological Systems and Clinical Sciences Board, PSCSB)

资助范围:主要组织器官和系统的功能和病理生理学研究,包括:分子医学;疾病基因组和分子流行病学;炎症;药理学;人类生殖;新生儿和儿童发育;营养和能量代谢;毒理学、环境和健康。PSCSB在促进可转化性和临床性研究(translational and clinical research)中起领导作用。

神经和精神健康学科(Neurosciences and Mental Health Board, NMHB)

资助范围:神经科学和精神健康研究,包括:基础神经生物学(例如:分子和细胞生物学发育神经生物学);系统性基础研究;感觉和认知;行为神经科学;医学相关心理学;神经影像学;痴呆;神经退行性疾病;传递性海绵状脑病(transmissibl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ies);以及其他神经、精神领域疾病。

感染和免疫学科(Infections and Immunity Board, IIB)

资助范围:感染性病原的传播、控制以及他们与免疫系统的相互作用,包括:病机研究;免疫系统的发育和控制;寄生虫学;病毒学;细菌学;以及热带病。

健康服务和公众健康研究学科(Health Services and Public Health Research Board, HSPHRB)

资助范围:临床健康关怀和干预治疗的形成和评估(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of health care interventions(with particular emphasis on Phase III tials));人群的疾病病因研究(population-based studies of the aetiology of disease(with particular emphasis on the role of psychosocial factors));健康服务和公共健康研究方法学;面向实践的转化性研究;公众健康知识的研究。

二、MRC资助和评审体系

(一)项目类型

面上研究项目(Research Grants)

此类项目为MRC资助的主要项目类型,用于资助高等院校、英国国家卫生保健体系(NHS)机构和其他同类学术机构开展研究工作。资助年限为3~5年。没有任何持续资助和再次资助的承诺,在项目结束前如需进一步资助,应再次提出申请。2004/2005年度(2004年4月~2005年3月)此类基金项目的平均资助率为16%左右,平均资助强度约43万英磅。

合作研究项目(Collaboration Grants)

用于资助已有MRC项目的研究人员或MRC的高级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资助年限为2~5年。

研究中心项目(Centre Grants)

资助英国高等院校和学术机构在某个医学研究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策略的优秀研究中心。目的是提供这些特殊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调整和整合研究项目和科学影响力以及大型和特殊设备的使用;形成新的多学科研究和培训环境。获得资助的中心研究人员即作为MRC雇员。资助期限5年,到期前由学术委员会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临床实验和干预研究基金(Grants for Trials (Including Clinical Trials) and Intervention Studies)

资助高质量的用于临床和人群健康的追踪试验和健康干预研究。为此1998年MRC提供了《优秀临床研究指南》。

研究新人项目(New Investigator Award)

目的在于资助刚开始独立研究的临床和非临床的PI人员。最大资助强度30万英磅。

MRC学科拓展项目(MRC Discipline Hopping Awards)

此为与EPSRC和BBSRC联合资助项目。属于短期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工程和物理科学的研究人员与生命科学家的合作,目的在于培育长期的合作研究。资助期限3个月~1年,约10万英镑。

机构合作项目(Institutional Discipline Bridging Awards)

2002年在资助的一个Discipline Hopping Award获得成功后,MRC设立了这个项目,由MRC和EPSRC联合资助。资助期限3年,约40万英磅。

MRC/MoD联合资助计划(Joint MRC/MoD Grant Scheme)

资助MRC和MoD研究机构有关国防特殊技术的研究。

MRC促进产学合作计划(MRC-led LINK Programmes)

促进学术研究和工业企业之间的高质量、有竞争力的合作研究,目的在于提高创新能力和英国企业的竞争力。

小型企业研究计划(The Small Business Research Initiative)

此类项目在2000年7月英国政府发布的“科学与创新白皮书”(Science and Innovation White Paper)时开始设立,目的在于为中、小企业(SMEs)的研究和发展的需求提供机会。这类研究属高风险、高回报的研究项目。

战略性领域研究项目(Strategic Calls for Proposals)

此类项目是为高水平研究领域,或者重要的、紧急的研究领域启动的资助类别。有MRC独立资助的,也有与其他资助机构联合资助的。

目前受理的此类项目有:

1)实验医学(Experimental Medicine);

2)哺乳动物整合生物学联合研究(Joint expression of interest in capacity building awards in integrative mammalian biology)

3)欧洲和发展中国家临床研究协作项目(European & Developing Countries Clinical Trials Partnership, EDCTP)其它已完成受理的此类项目情况可在MRC网页查询。

(二)项目申请

申请资格

申请人:1)能够指导把握研究课题,保证精力投入于研究之中的申请人;2)博士学位以上人员;3)研究经验较少的申请人,要求有高级研究人员合作;4)MRC人才基金获得者(MRC Intermediate Fellowship award holders)可以联合申请研究基金项目,但要求其所在研究组负责人作为项目PI;5)在项目执行期内即将退休的申请人须在申请时说明退休后接管项目的负责人;6)如果某项申请没有通过评审,申请人不得在随后的12个月内递交同一份申请;7)每位申请人每次可以递交两份申请,不包括“战略性领域研究项目”。

依托单位:高等院校、英国国家卫生保健体系(NHS)机构和其他认证的同类学术机构,以及符合MRC资助框架要求的机构。

申请书的书写格式和要求

1)提供一份详细说明(Case for support),随申请书一同递交。内容包括:

①题目(Title)

②重要性(Importance):

说明内容:i)本领域研究需求和计划开展的研究的特殊路线的基本原理;ii)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对人类健康或基础生物医学相关领域的重要意义;iii)提供翔实的相关研究动态,论证拟开展研究的科学价值和预期结果对已有知识的贡献;iv)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v)涉及产生资源或兴建设施、形成研究团队、网络或卓越中心的研究计划,需要阐述其增值效应、所属关系与研究方向以及可持续发展前景等。

③科研潜力(Scientific potential)

申请人和课题组:i)提供规定格式的申请人的简历,如果不突出的话,需要详细说明此研究组开展此项研究的资格;ii)说明课题组成员如何共同完成研究工作,以及其他的主要合作研究;iii)已承担的研究项目,及其与拟开展的研究的关系;iv)无论是否承担MRC的项目,都需要提供目前相关研究的情况,目前工作的水平、成果等与申请项目的评价直接相关;v)如果没有明显的研究成绩,需说明其他有关的递交此项申请的理由。

科研条件(Environment):说明实现研究目标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条件;单位可以提供的设备;说明临床、企业和其他机构可以提供的研究帮助或转化性帮助。

研究计划(Research Plan):i)详细论述实验方案、技术路线和使用的技术,阐述此项研究在本领域的竞争力;ii)优秀的研究计划必须是原创的;iii)详细叙述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部分;iv)对新技术和高风险研究,要详细论述可行方案和替代方案;v)说明使用的设备和经费,经费预算请在第4条中详细说明;vi)前期研究结果。

④经费(Resource):要在申请中详细列出人员开支、仪器设备费等。

⑤伦理和其他问题(Ethics and other implications);需说明拟开展的研究所涉及的伦理问题,如人和动物。

⑥对公众的解释(Public Engagement in Science):向公众提供不多于400字的研究概况、预期成果和对人类健康的意义;

⑦开发利用价值:说明研究成果是否有可开发利用价值。

⑧参考文献

2)申请书全文(Full application)

在电子申请与评审网络系统EAA(Electronic Application and Assessment system)中下载申请书,按所设计的表格要求填写。内容与上述说明基本一致,但更详细具体。

申请程序

所有的申请都是通过EAA电子系统实现的。

1)如果申请人或单位对申请资格或项目类别有疑问,可与MRC管理部门或项目主任联系。

2)所有申请必须首先提交所在单位,通过所在单位提交MRC。如果单位错过了截止日期,只能在下次受理期提交。

(三)项目评审

同行评议(peer review):

MRC开展国际同行评议,关于同行评议的要求,MRC为评议专家提供了详细的评议指南(Guidance on writing a good review)并在网上公布。主要要求评议专家评议3方面的关键问题:研究的重要性;科研潜力以及申请经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另外特别提醒评议人注意申请中涉及的伦理问题。要求就9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并与所给出的评分等级相对应。

①重要性(Importance)

②科研潜力(Scientific potential)(包括:条件、人员和研究计划)

③经费申请理由(Justification of resources requested)

④伦理及其他问题(Ethical and Other Implications)

⑤研究(滥用)的风险性(Risks of Research Misuse)

⑥对公众科学知识的作用(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

⑦商业利用(Commercial exploitation)

⑧研究结果的传播(Dissemination of research results)

⑨总评分数(Overall score):打分标准在评议指南中明确列出。

分数等级分为10级,8~10分为“优”;5~7分为“良”;2~4分为“需修改”;1分为“差”。

由于目前项目量较多,MRC在某些情况下也使用另一种初评方式,即由特别评审组(Special Review Panel)评议。特别评审组成员必须是MRC专家评审组成员(members of the MRC's College of Experts),必须具有评议MRC申请项目的经验,可以选择前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选择会评项目

会评项目的选择由“遴选小组”(Triage Panel,)负责。遴选小组成员根据同行评议意见选择会评项目。在此阶段,选择结果会通知申请人。

复议程序

候选的会评项目的负责人有大约1周的准备时间,对同行评议意见作出书面回答(Applicant’s response)。候选人的补充说明会提交评审委员会,在会评时加以考虑。

学科评审组评议(Board meeting):

学科评审组成员的专业涵盖所在学科领域的各个方面,以生理学与临床科学评审组(PSCSB)为例,该评审组共有21位专家,其中基础研究专家约40%,临床基础兼顾专家60%以上。

评审程序如下:

1)宣读评审纪律:首先由学科评审委员会主席宣读评审纪律,不得泄露评议人和项目有关信息。

2)审议候选项目:包括讨论和电子计分系统打分两个过程。首先对候选项目逐一讨论,主要听取两位主审专家的意见,其他专家如有任何疑义和建议即时讨论。每个项目讨论结束后,每位评审委员使用电子计分系统,对所评审项目打分。2分以下基本没有获得资助的机会;在目前的资助率下,只有4分以上的项目有可能获得资助。会上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需回避的专家不参加讨论和打分。最终分数由所有分数的中间值和平均值决定。

3)做出资助决定:所有项目讨论和打分结束后,按得分排名,根据当次拟资助经费指标,由评委会决定资助项目名单。极个别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理事会决定。

(四)项目申请数量、批准数量、资助率与资助经费

MRC学科评审会每年3次,此次会议是2005年PSCSB学科第3次评审会。在此次受理申请与评审周期内,提出申请意向的研究人员共170人,实际受理申请91项,提交会评项目50项,批准资助项目20项,资助率为21.97%,资助经费702.175万英磅。2005年5月,PSCSB评审组批准的项目中,资助率排在前4位的领域为:营养、毒理、内分泌与代谢、生殖。

学科评审会在讨论项目的同时,还就学科发展等有关重要问题开展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和有关决定。如讨论学科优先资助领域问题;听取有关研究中心的汇报;确定下一年度经费和重要资助方向等。

三、体会和建议

MRC与NSFC在项目申请和评审程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确实存在许多不同。二者都尽力在原有和现有的基础和工作条件下,保证科学、公正、透明、高效的管理和资助体系。MRC的总体受理量比我们要小,管理人员多,工作强度相对较小,工作细致深入,有利于保证管理和评审质量。这些是NSFC在客观条件上短时间内不能达到的,但是MRC科学的评审和管理体系有不少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一)科学、公正、透明、高效的管理是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同行评议

进一步规范同行评议,发布标准的“评议指南”,这是科学基金评审工作至关重要的环节。目前NSFC还没有统一的评议指南,各个科学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可能制定了自己的评议指南。虽然在总体方向和标准上要求一致,但都有不同之处。针对目前评议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完善评议体系。例如,部分评议专家的评议意见过于简单或者评议不够认真,有时还会出现评议意见与定性等级(A-D)不符的现象。有些专家在评议中提出一些空泛的意见,没有针对申请的不同部分提出具体的科学的评价,和阐明否定的原因,却给出C的总评成绩和不同意资助的结论。这种现象可能造成申请人对评审公正性的怀疑,同时也给项目主任带来更多必须再行评议的工作负担。如果我们设立规范的“评议指南”,将会有利于减少这种现象。例如:生命科学部近两年在面上项目评议时,学部向专家明确提出了对于评审的具体要求和评议意见书写要点。据统计,2004年评议意见字数少于50字的有6492份(占回函的8.3%),少于100字的19344份(24.7%);2005年减少到2332份(2.75%)和11547份(13.63%);综合评价为优而资助意见为不予资助的份数由2004年的159份减少到2005年的93份;对其所评议的项目的综合评价都完全相同的专家数由116位减少到39位;对其所评议的项目是否资助意见完全相同的专家数由145位减少到82位。这些数字表明科学部工作的改进,促进了同行评议质量的提高,也说明了评议指南的重要性。

复议制度

建立适当的复议制度,完善评审程序,是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具体体现。MRC的复议制度和程序值得我们借鉴。

目前生命科学部对于重点项目的评审采用的140~150%差额参加会评答辩的评审方式,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申请人提供了说明情况和充分展示个人和课题组工作能力的机会,也为评审专家作出更为科学公正的判断提供了基础,保证了资助项目的质量。

但是由于面上项目的受理量过大,目前还无法为申请人提供现场答辩的机会,建议考虑建立书面复议制度,给更大比例的申请人有申诉和解释的机会。MRC为大约50~60%的项目提供了回答评议意见的机会。这样做可以更有效地减少不公正因素的影响和评议专家在科学判断上的失误。以生理学与病理学学科的评审情况为例,每年都会有评议专家针对一些项目,提出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之后再评议,或请学科专家评审组定夺等类似的意见。例如,某专家认为某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基础和临床价值,但对申请者是否掌握充分的家系材料表示怀疑,或者对申请者所掌握的标本量有疑问,这些专家一般会提出补充材料或说明后再议的意见,或提出如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即同意资助等类似意见。遇到这种情况,学科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将其与申请书和专家评议意见一并提交学科评审组审议,由评审组专家确定所提供的材料能否回答函评专家的疑问,决定是否给予资助。这种方法避免了评审时的被动局面,保证专家评审组能够及时作出科学、公正的判断,也使一些创新性强、有较大科学意义的项目能够及时得到资助。

另外,建议对于提交学科评审组讨论但未通过的项目,在详细反馈评议和评审意见后,在来年申请时,请项目申请人对此作出回答,提交补充说明或补充试验,作为类似MRC的修改项目(revised proposal),请学科评审组考虑是否可以给予资助。

项目遴选

要设立复议程序,就要考虑项目遴选问题,这涉及到会评项目的标准和比例,因为只有侯选会评项目可能才会获得复议的机会。建议考虑采用“遴选委员会”(类似MRC的Triage Panel)的方式遴选会评项目。

应当充分发挥科学家在科学基金评审中的作用,管理人员是配合学科评审组完成管理事务的执行者。MRC由于其项目申请数量相对较少,所有的学科评审委员会专家都会收到当次所有申请项目的申请书和评议意见,协助完成项目的遴选工作。

回避制度

进一步完善回避制度,保证评审公正性。建议采取被要求回避专家绝对回避制。被要求回避的专家既不应参与讨论,也不应参与投票。可以考虑以同意百分率,或者采用类似MRC的计分方式确定侯选项目名单,根据得分遴选资助项目。

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是评审质量和效率的保证。MRC受理频率高,每年受理3次,再加上各类项目的检查评估等,工作量也较大。但是,学科工作细致深入。所有会评项目都要求提供:1)回避专家名单;2)对此项目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3)经费予算表;4)申报详细说明;5)申请书;6)申请人简历;7)同行评议意见;8)申请人对同行评议意见的答复。在目前NSFC受理量大的情况下,我们为所有的会评项目提供了电子和纸质的相关评审材料,得到专家的认可。但应不断改进,为会评专家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以保证评审的公正性、科学性和高效率。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在NSFC人员编制受限情况下,每位项目主任平均承担5~10人的工作量,这种现状不科学也不利于实现高质量的管理目标。

评估体系

MRC定期对研究中心开展评估,有利于保持强烈的国际竞争意识,产生优秀研究成果。MRC对于资助的研究中心开展5年一周期的评估,评议专家为国际同行专家,根据同行评议结果,由评审组通过现场评估和答辩评估等方式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对没能通过评审的研究中心及时关闭,同时每年都会招标新的研究中心。这种体系有利于保持MRC在医学科学研究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二)“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是医学科学发展的宏观前提

为公众健康服务的目标

MRC鼓励医学科学研究向临床转化,鼓励生物技术的商业化和推广应用,为生物医学界提供了开展创新性知识和技术研究的目标,既造福于国民、乃至世界人民的健康,也为MRC赢得了领导科研的机会和经济利益。例如:单克隆抗体的研发和商业化,为MRC赢得了声誉和每年大量的收入。临床追踪实验方法的建立,为临床治疗、新药研发等提供了可行的实验方法,直接造福人类健康。

我们在强调基础研究的同时,提倡开展“可转化性基础研究(Translational research)”,是符合国际医学研究趋势的,也是医学研究最终实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有效方式。

人才发展战略

MRC始终重视人才培养,从学生到高级研究人员都有不同的资助方式。在英国医学科技人才培养中起了很大作用。MRC明确提出,吸引国际科技人才,开展国际性研究工作是今后的重要发展战略。NSFC始终重视人才培养,资助框架中有很大部分属人才基金项目,例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设立为国家基础科学研究提供了优秀的学术带头人。在目前国际人才竞争激烈的大氛围中,建议考虑进一步加强高级人才资助力度,加大对海外研究人员的吸引作用,同时设法维持合理的人才梯队,继续注重青年科研人员的培养,鼓励和保护年轻人对科研工作的热情。但要加强对青年申请人的科研背景和潜力的评估,设立科学的准入标准,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科研队伍,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促进中国科学研究国际化进程

在MRC的同行评议中,绝大部分是海外评议人,这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内选择国际上本领域的较权威人士,对项目的科学性做出更准确地判断。语言对于我国科研人员是一个大难题,建议考虑逐步实现重点项目的国际评审,带动我国科研水平的国际化进程。

(四)加强伦理及相关问题管理

MRC非常重视伦理问题,严格管理涉及人类资源、信息和使用动物的实验研究。在申请书中,设计了一系列实验中可能涉及的伦理学问题,申请人须逐一回答。NSFC的申请书中尚没有相应的规范化条目,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这对于保障公众权益,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国际科学界的接受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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