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ed8th.com | 2005年12月19日
财团法人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12月14日,手术同意书青青菜菜 病人知情权零零落落
呼吁病人三思八问 就”术”要医院写清楚
财团法人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于12月14日召开记者会,公布新版手术同意书签署状况及术前告知电访之两项调查结果。手术同意书签署状况的结果,发现有七成的新版手术同意书签具不全!术前告知电访结果,发现超过九成接受电访的民众表示,有获得术前告知,但是仅有15%的民众表示获得完整的手术信息。
医改会今年六月到十月举办「寄手术同意书抽大奖」活动,期了解93年1月1日开始施行之新版手术同意书落实至今两年的状况。活动截止共搜集770份手术同意书,有效样本为633份,分别来自21县市的18家医学中心、49家区域医院、31家地区医院与16家诊所【1】,其中以医学中心的样本比例最高【2】。其中仍有9份还是使用旧版手术同意书。至于电访有效样本为288份,来自20县市的18家医学中心、39家区域医院、15家地区医院与6家诊所。
手术同意书签署的分析结果:七成以上签具不全!
医改会依照卫生署公告之新版手术同意书,检视各样本在「拟实施之手术」、「医师之声明」与「病人之声明」等十一项填写字段,发现仅有16份填写完整!如果假设病患都没有提出问题,不计「医师之声明」的病人问题答复栏,仍有七成以上的样本签具不全【3】。
手术同意书上的第一大部分「拟实施之手术」,包含「疾病名称」、「建议手术名称」、「建议手术原因」三项重要信息。「疾病名称」与「建议手术名称」的载明,可提供病家再次核对的机会,确保手术安全;而「建议手术原因」的厘清更是术前医病沟通的重点,医师有必要向病家解释手术的必要性。但是,令人惊讶的是,这三项基本字段的签具率却不是百分之百!「建议手术原因」的签署状况尤其离谱,居然有五分之一的空白率!
「医师之声明」部分详列了医师应告知的项目与病人问题答复栏,「病人之声明」则包括病家在手术前应了解的项目。这两大部分的信息,能作为医师确认已告知应告知的事项,并且是回复病患问题的工具,以确保病患是在「知情」的前提下,「同意」接受手术。遗憾的是,「医师之声明」的告知项目勾选栏,未签具率高达四分之一,而病人问题答复栏的签具率只有一成。
术前告知电访结果:只有15%受访民众表示获得完整术前告知
「术前告知」电访问卷分为「术前说明人员」、「术前告知时间」、「术前告知内容」、「麻醉说明」、「术后照护说明」等五部分,共16题【4】。有高达91%之民众表示在术前有医护人员提供说明,但仅有15%民众表示获得完整的「术前告知说明」、「麻醉说明」、「术后照护说明」等十项术前告知相关信息【5】。
术前告知情况最差的是,医护人员「没有解释是否有其它的治疗方式」(47%)、「没有解释麻醉的步骤」(48%)、「没有解释麻醉的风险」(42%)、「没有解释麻醉之后可能出现的不适」、(37%)、「没有解释开刀后可能的并发症」(31%)。
医改会:完整术前告知+完整的手术同意书=落实术前告知精神
签署手术同意书的目的,在促进术前医病充分的沟通,但口头告知容易因个人认知差异而产生误解。医改会认为,将术前告知白纸黑字写下,是保障病患与医师权益的具体方式,完整的术前告知加上详实的文字纪录,才能促进病患与医师间的沟通,落实术前告知的精神,减少因沟通不良所引起之争议。医改会具体提出理想的“好用心”手术同意书,应符合的四大要件:
1.医师说明很清楚
2.病人用心了解
3.签署很确实
4.至少一式两份
医改会并提出以下呼吁:
卫生署应监督各级医疗院所,彻底落实术前知情同意。
1.卫生署需要立即负起责任,监督医疗院所彻底执行手术同意书的签署与落实术前告知,才能保障民众就医权益!
医疗院所与医师应遵行医疗法第63条规定,提供民众完整的手术必要相关信息。
1.各医疗院所与医师应依据医疗法与医师法的规定,于手术前告知病家手术相关讯息,并确实填写手术同意书,让民众有“好用心”手术同意书,促成医病双赢。
请民众勇于发问,为自己的健康负责!
1.术前详细审阅、填写手术同意书,厘清手术的疑问,与医师充分沟通。
2.签署手术同意书后,记得妥善保存病人收执联,作为自我健康照护的参考依据。
3.若民众「不知道该问些什么」或者「不清楚医师到底该说些什么」,欢迎参考医改会的「手术前三思而后行 八问而后动」倡导手册。
附件
附件一:术前告知相关法条
附件二:卫生署公告手术同意书格式
附件三:手术同意书各字段签具率一览表
附件四:「术前告知程度」电访问卷
附件五:「术前告知程度」电访结果一览表
【1】全国医院共556家,诊所15,798家【资料来源:93年卫生署统计资料】。
【2】各层级医疗院所样本数,分别为医学中心385份(60.82%);区域医院177份(27.96%);地区医院51份(8.05%);诊所19份(3.00%);无法判别层级1份。
【3】633份样本中,共有447份未完整签署「疾病名称」、「建议手术名称」、「建议手术原因」、「医师之声明勾选栏」、「医师签名」、「医师签名日期」、「立同意书人签名」、「输血同意栏」、「立同意书人联络方式」、「立同意书人签名日期」等十项。
【4】请参考附件四。
【5】接受电访的288位手术同意书签署人中,仅有42位回复医护人员有告知「术前告知内容」、「麻醉说明」、「术后照护说明」等十项术前告知信息
医疗法
第63条
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应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说明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或可能发生之并发症及危险,并经其同意,签具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始得为之。但情况紧急者,不在此限。
前项同意书之签具,病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法亲自签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签具。
第一项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格式,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10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或擅自变更核准之广告内容。
二、违反中央主管机关依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九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所定之办法。
医疗广告违反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或擅自变更核准内容者,除依前项规定处罚外,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业处分或废止其开业执照,并由中央主管机关吊销其负责医师之医师证书一年:
一、内容虚伪、夸张、歪曲事实或有伤风化。
二、以非法堕胎为宣传。
三、一年内已受处罚三次。
医师法
第12- 1条
医师诊治病人时,应向病人或其家属告知其病情、治疗方针、处置、用药、预后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应。
○○医院(诊所)手术同意书
*基本数据
病人姓名
病人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病人病历号码
手术负责医师姓名
一、拟实施之手术(如医学名词不清楚,请加上简要解释)
1.疾病名称:
2.建议手术名称:
3.建议手术原因:
二、医师之声明
1.我已经尽量以病人所能了解之方式,解释这项手术之相关信息,特别是下列事项:
□需实施手术之原因、手术步骤与范围、手术之风险及成功率、输血之可能性
□手术并发症及可能处理方式
□不实施手术可能之后果及其它可替代之治疗方式
□预期手术后,可能出现之暂时或永久症状
□如另有手术相关说明资料,我并已交付病人
2.我已经给予病人充足时间,询问下列有关本次手术的问题,并给予答复:
(1)﹍﹍﹍﹍﹍﹍﹍﹍﹍﹍﹍﹍﹍﹍﹍﹍﹍﹍﹍﹍﹍﹍﹍﹍﹍﹍﹍﹍﹍
(2)﹍﹍﹍﹍﹍﹍﹍﹍﹍﹍﹍﹍﹍﹍﹍﹍﹍﹍﹍﹍﹍﹍﹍﹍﹍﹍﹍﹍﹍
(3)﹍﹍﹍﹍﹍﹍﹍﹍﹍﹍﹍﹍﹍﹍﹍﹍﹍﹍﹍﹍﹍﹍﹍﹍﹍﹍﹍﹍﹍
手术负责医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时间: 时 分
三、病人之声明
1. 医师已向我解释,并且我已经了解施行这个手术的必要性、步骤、风险、成功率之相关信息。
2. 医师已向我解释,并且我已经了解选择其它治疗方式之风险。
3. 医师已向我解释,并且我已经了解手术可能预后情况和不进行手术的风险。
4. 我了解这个手术必要时可能会输血;我□同意 □不同意 输血。
5. 针对我的情况、手术之进行、治疗方式等,我能够向医师提出问题和疑虑,并已获得说明。
6. 我了解在手术过程中,如果因治疗之必要而切除器官或组织,医院可能会将它们保留一段时间进行检查报告,并且在之后会谨慎依法处理。
7. 我了解这个手术可能是目前最适当的选择,但是这个手术无法保证一定能改善病情。
基于上述声明,我同意进行此手术。
立同意书人签名: 关系:病患之
住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时间: 时 分
-------------------------------------------------------------------------------
见证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时间: 时 分
附注:
一、一般手术的风险
1.除局部麻醉以外之手术,肺脏可能会有一小部分塌陷失去功能,以致增加胸腔感染的机率,此时可能需要抗生素和呼吸治疗。
2.除局部麻醉以外之手术,腿部可能产生血管栓塞,并伴随疼痛和肿胀。凝结之血块可能会分散并进入肺脏,造成致命的危险,惟此种情况并不常见。
3.因心脏承受压力,可能造成心脏病发作,也可能造成中风。
4.医疗机构与医事人员会尽力为病人进行治疗和手术,但是手术并非必然成功,仍可能发生意外,甚至因而造成死亡。
二、立同意书人非病人本人者,「与病人之关系栏」应予填载与病人之关系。
三、见证人部分,如无见证人得免填载。
| 签具率(%) | 疾病名称 | 建议手术名称 | 建议手术原因 | 医师之声明勾选栏 | 医师之声明病人问题答复栏 | 医师签名 | 医师签名日期 | 立同意书人签名 | 输血同意栏 | 立同意书人联络方式 | 立同意书人签名日期 |
| 未签具 | 4 | 2 | 19 | 25 | 90 | 4 | 19 | 3 | 47 | 6 | 11 |
| 有签具 | 96 | 98 | 81 | 75 | 10 | 96 | 81 | 97 | 48 | 94 | 89 |
| 无该字段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0 | 0 |
「术前告知程度」调查问卷
请根据您寄送来的手术同意书当中,最近一次签署的经验,回答下列问题(共16题)
1. 手术是不是紧急手术?
□是
□否
………术前说明人员
2. 手术前,有没有医护人员跟您说明手术相关的信息?
□有
□没有
3. 负责说明的,是什么样的医护人员?
□医师(□负责手术的医师 □住院医师 □实习医师 □其它医师)
□护士
□其它,﹍﹍﹍
………术前告知时间
4. 什么时候说明的?
□手术一周前
□手术前4-7天
□手术前1-3天
□手术前24小时内
□上手术台前
□手术后
………术前告知内容
5.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这个病为什么需要动手术?
□有
□没有
(相关意见: )
6.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若不动手术会有什么后果?
□有
□没有
(相关意见: )
7.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是否有其它的治疗方式?
□有
□没有
(相关意见: )
8.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开刀后可能的并发症?
□有
□没有
(相关意见: )
………麻醉说明
9.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的方式,例如:局部、区域(半身、硬膜外、神经丛阻断术)、全身?
□有
□没有
10.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的步骤?
□有
□没有
11.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的风险?
□有
□没有
12.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以后可能出现的不适?
□有
□没有
13. 是不是由麻醉专科医师跟您说明麻醉相关事项?
□是
□否
………术后照护说明
14.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手术后要如何自我照护(例如:如何处理伤口)?
□有
□没有
15.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手术后多久可以回复正常作息?
□有, (请民众说明约多久)
□没有
16. 实际回复的状况,是不是大致与之前说明的相同?
□是
□否
| 告知状况% | 有没有解释为什么需要动手术 | 有没有解释若不动手术会有什么后果?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是否有其它治疗方式?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开刀后可能的并发症?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的方式?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的步骤?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的风险?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麻醉之后可能出现的不适?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手术后要如何自我照护? | 说明人员有没有解释,手术后多久可恢复正常作息? |
| 有 | 92 | 73 | 48 | 63 | 80 | 45 | 55 | 56 | 81 | 78 |
| 没有 | 5 | 22 | 47 | 31 | 16 | 48 | 42 | 37 | 16 | 15 |
| 无法回答 | 3 | 5 | 5 | 6 | 4 | 6 | 6 | 7 | 3 | 7 |
※注意:紧急手术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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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 我要不要动这个手术?
1问:我为什么需要动手术?
◎可以减轻或避免现在的症状吗?
◎动这次手术可以治好我的病吗?
◎可以减少问题的症状或改善某些身体功能吗?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不能做」这项手术?
◎接受手术的好处是什么?这个好处可以延续多久?
2问:如果我不动手术会怎样?
◎会有立即的危险吗?
◎状况会更糟吗?
◎问题有可能自然消失吗?
3问:有没有其它的治疗选择?
◎除了手术之外还有其它的治疗方式吗?这些方式对我来说,各有哪些优缺点?
◎如果有其它的治疗方式,为什么选择手术而不是选择其它方式?选择开刀是否符合医疗临床准则?
◎能否再观察一段时间后,再决定要不要动手术?
2思~是什么样的手术?
4问:我需要哪一种类型的手术?有哪些可能的并发症?
◎这个手术通常是用在哪一种情况下,治疗哪种病症?
◎手术的流程大概是怎么样?
◎动手术的部位是哪里?范围多大?对我的身体功能会有什么影响?
◎接受这个手术的并发症是什么?发生机率有多高?
◎万一发生这些并发症时,是不是容易处理?医师做了哪些准备以应付万一的状况?
5问:我需要哪一种类型的麻醉?有没有专业的麻醉医师全程照护?
◎我是要局部(腰椎)麻醉还是全身麻醉?为什么要采取这种类型的麻醉?
◎有没有专业的麻醉医师全程照护?麻醉有什么副作用吗?
◎对于麻醉可能发生的风险,医师做了哪些准备以应付万一的状况?
◎我是不是已经将自己曾经发生过的过敏反应和用药情形(含草药的使用)告知麻醉医生?
6问:谁会执行这手术?他的技术如何?
◎为我动手术的是哪一位医师?
◎对这个手术,医师过去的经验怎么样?
◎医院的照顾及设备怎么样?
3思~手术之后会怎么样?
7问:手术后多久我才可以回复正常的作息?
◎我的手术是不是属于门诊手术?
◎如果不是,我需要何时到达医院?需要住在医院多久?
◎动完手术后,我会有怎样的感觉?
◎头几天、几周内和数月后我可以恢复到什么程度?
◎我何时可以回复正常的作息并开始工作?
◎回家之后需要哪些补给品、设备和任何其它的协助吗?
8问:我对于这个手术还有哪些疑问?
◎我是不是已经向主治和执刀医师明确表达绝对不接受的治疗方式?
◎如果仍然不确定是不是要动手术,请要求拿检验报告及病历咨询其它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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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会92年提出新版手术同意书,促使卫生署改革17年来从未修改的手术同意书。92年下半年卫生署即公告新版手术同意书,并规定于9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版手术同意书特色
1. 至少一式两份
手术前需签署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同意书,双方签署后,医院和病家各留一份。
★这是为了确保医疗信息的公开,让病人存留个人健康记录且日后若有争议,有助于厘清问题。
2. 加列医病声明
医师需对病人清楚说明手术相关事宜,说明后亲自签署,确认已充分告知。病人必须详细聆听医师说明,并签署确认已充分了解。
★这是为了确保医病双方已做好术前沟通。
3. 签署前供病家适当的审阅期
手术同意书拟妥后,可依病家需求提供适当的审阅期,让病家取回详细阅读。
★这是为了让病家思考手术必要性及做好手术后生活准备,亦可遏止手术浮滥。
医改会提醒您—
1.手术同意书不是契约,而是一份证明医师己经清楚告知病人和家属手术的原因和相关风险的文件,当您签署后,即代表您已经了解且同意本次手术的相关信息。
2.保留一份,于病人本身权益考虑,除了存留个人健康记录且日后若有争议,有助于厘清问题。对于整体医疗环境则可以遏止手术浮滥,避免“可开可不开”的刀,节省有限的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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