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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过量服用扑热息痛也会引起严重肝损伤
www.med8th.com  |  2005年11月15日

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1月11日,非故意的扑热息痛过量用药

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paracetamol)是一种公认的安全的、有效的镇痛药。虽然故意的过量用药如果不治疗会引起肝中毒,但是与治疗使用有关的过量用药也会引起严重肝损伤,这一问题未被充分认识到。澳大利亚最近发表的一组29例服用扑热息痛引起的急剧的肝脏衰竭的病例中,有9例是在治疗疼痛或发热而在几天内连续服用该药,无意中过量服用引起的。另有两篇文献描述了10例澳大利亚儿童服用扑热息痛引起肝中毒的病例,这些儿童治疗剂量仅为20mg/kg/day。在澳大利亚扑热息痛的推荐剂量为成人每4小时1g,每天最大剂量不超过4g,儿童及青少年的推荐剂量为每4小时一次15mg/kg,最大剂量为60mg/kg/day(7-12岁最大剂量为2g/day)。由于不当的疼痛控制,以及没有认识到其他伴用药物中扑热息痛的含量而导致超出推荐剂量,这是疏忽过量用药的可能原因。多种OTC产品及处方药含有扑热息痛成份。在澳大利亚含有扑热息痛成份的OTC产品被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标有以下警示:

①“成人:按推荐剂量服用。除在医生指导下,每次服药时间请勿超过几天。”

②“儿童及青少年:按推荐剂量服用。除在医生指导下,每次服药时间请勿超过48小时。”

③“如果过量服用,或者怀疑过量服用了本品,请致电毒物信息中心……或者即便未感到身体不适,请马上去医院就诊,因为会有延迟的,严重的肝脏损害风险。”

④“请勿与其他含有扑热息痛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或者按照医生或者药剂师的建议服用。”

上述警示从2005年4月1日起强制执行,并且医疗药物管理局(TGA)在关于扑热息痛安全性全面审查及2003年的促进扑热息痛安全和合理使用的信息活动中作了介绍。最近美国已经更新了扑热息痛标签的警示声明,也是为了减少在治疗使用时用药过量。

虽然这些资料未定论,但是营养缺乏,长时间酗酒及慢性肝病可能因为损耗了储存的谷胱甘肽而成为扑热息痛中毒的易感因素。短期内不正确服用也可能增加风险,比如可能在发热时或手术后的服用。治疗中产生的与过量使用该药相关的严重肝中毒可能由于滞后发现和治疗。病人有典型的血清转氨酶浓度显著升高症状,和有扑热息痛摄入史只有在详细询问后才可能获知。这些症状可能在最后一次服用药物24小时后才发生,因为最后一次剂量和血浆中扑热息痛可能很低或者不能检测出。要求专业医务人员强调关于扑热息痛的信息包括避免含有扑热息痛成份的不同药物同时使用,不要超出每日最大剂量,不要在几天内大剂量服用。(郭艳翻译 马道铭审校 摘自Australian Adverse Drug Reaction Bulletin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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