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士 | 第2/5页
为什么HIV感染者/艾滋病患者是羞辱与歧视针对的目标呢?
在我看来,有三大理由使HIV/艾滋病患者被羞辱并且成为歧视对象:
第一个理由, 这也可能是在流行初期形成偏见的第一个理由,是对病毒、感染、“玷污”的恐惧。人们并不了解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如何传播,也不知道通过与艾滋病病毒阳性感染者接触所产生的风险程度极低。他们害怕病毒,而且因此害怕病毒感染者。这导致了对HIV/艾滋病患者的夸张的过度反应、把HIV/艾滋病患者边缘化,并驱逐HIV/艾滋病患者。
第二个理由是病毒通过令许多人感到不舒服的方式传播。比如,通过两性行为(常常是婚外性行为)、通过同性性行为、通过把毒品(通常是非法的)注射入吸毒者的血管中。2
给予通过性行为或者吸毒而受感染者的羞辱反映了社会对于这些行为以及病毒自身问题的矛盾心理。
第三个理由的来源是与谁受到了感染有关,而不是怎样被感染。边缘化群体,例如受到病毒感染的性工作者或者妓女,就容易构成偏见的对象。男性同性恋者以及吸毒者也可以成为偏见和歧视的对象,这反映了对同性恋的恐惧或者憎恨,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吸毒的负面看法。但是问题比这更加深入。在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各国,一夫一妻制的已婚妇女,即使她们遵循了忠于一个性伴这种推荐的自我保护做法,也构成特别易受病毒感染的群体,。在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各国,女性HIV/艾滋病患者所面临的偏见例证了艾滋病病毒问题所转嫁的性别歧视。性别是艾滋病病毒危机中不断发展的一个方面。
我敢肯定还有其他原因,但是上述三个理由是偏见的主要来源。即害怕病毒(因此害怕病毒载体)、传播途径的羞辱化性质以及易受感染的边缘化群体。
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视有哪些表现形式?它们范围广,而且既损害受感染者,也损害更广泛的社会。
家庭
不幸的是,歧视与偏见确实始于家庭。正如印度的《印度时报》去年12月份所报导的, 3在印度,受感染者的家庭经常歧视作为HIV/艾滋病患者的女性家庭成员。
尽管人们普遍意识到印度妇女对她们的性生活一般没有控制权,但是此类妇女可能会遭到其丈夫的父母对其性生活的诽谤。虽然大多数妇女是由于丈夫而感染了病毒,但是却要为丈夫的死亡而受到责难。在许多情况下,妇女被指控导致丈夫染病,而且被姻亲抛弃或者断绝关系。
在许多非洲国家,妇女由于害怕被指控不忠诚而成为暴力受害者,或者被驱逐出家庭而不敢与丈夫谈论艾滋病病毒,或者不敢敦促丈夫使用安全套。丈夫死亡的妇女会丧失对家庭以及财产的所有权利,但在有些情况下,她们可以通过“嫁给”死去丈夫的兄弟而确保安全。这种“继承妻子”的做法使妇女们进一步冒着暴露于艾滋病的风险,这是由于她的丈夫的兄弟有可能比她年长,更有性经验,从而更有机会受到病毒感染。
2其它感染途径包括输受感染血液或者移植组织或者器官以及在怀孕、生育和产后期间的母婴传播。通过上述感染途径感染了病毒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也会感到羞辱与歧视。
3参见 ‘Surviving AIDS’. 印度时报 2004年12月.
朱芒:立法、行政的不作为与国家赔偿责任——日本麻风预防法违宪国家赔偿诉讼(2003年5月1日)
世界性学会关于性权利的宣言(2003年)
二言:爱知的一生──艾弗伦·胡克博士和她的同性恋研究
彭晓芋: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的法律保护(2003年12月11日)
no2008:专业媒体《中国医学论坛报》如此对待“乙肝”!(2004年9月27日)
中国乙肝携带者公益网站致美国《时代》周刊和CNN的抗议信(2005年1月1日)
ahua1980:中国顶级医科大学的赤裸歧视!(2004年12月15日)
王怡:以宪法还他们平等(2003年11月17日)
紫凝zining:“乙肝歧视”所引发的人权思考(2004年6月)
qiqiheer:健康权的平等方显人权之平等(2005年3月5日)
